- 索引号:230822-2112-270
- 分类: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21-12-10
- 原文网址:..
- 文号:桦政规〔2021〕7号
- 关键词:..
- 时效:现行有效
一、为什么起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拥军优抚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拥军优抚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建立并发挥效益,近年来,中央财政连续提高抚恤补助标准,有力地保障了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稳步提高,近两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财政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仍以较大幅度提高了抚恤补助标准,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好服务。
二、有哪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佳木斯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三、都做了什么
为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经与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商议后形成《桦南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初稿并征求了财政局、司法局、医保局、卫健局、各乡镇、社工委、林业街道、曙光管委会的意见,经反复修改后完成了《桦南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讨论稿。
四、主要内容是
本办法共十八条,第一条为本办法制定的依据;第二条至第八条为本办法适用人群及实施单位的责任分工;第九条为资金来源及管理、使用;第十条至第十二条为优抚对象分类保障方法及标准;第十三条为“一事一议”申请方式及标准;第十四条至第十五条为定点医院制度及费用结算方式;第十六条为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医疗补助范围内情形;第十七条至第十八条为医疗补助费绩效自评及本办法实施日期与最终解释。
原文件链接:https://www.huanan.gov.cn/zwgk/index/show/id/143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