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30822-300-001-1803-531
- 分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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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201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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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为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消费者协会理事成员单位,在县世纪广场开展了“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活动现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畜牧局、农业局、烟草公司、燃气公司等十几家相关单位设点宣传,现场为来往群众发放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单,并为他们答疑解惑、处理消费投诉。
通过此次宣传,提高了群众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增强消费者鉴假维权能力,警示广大消费者应自觉抵制和远离“假冒伪劣”商品。通过现场发放与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有关宣传单,引导消费者懂法、守法,学习科学、现代的消费及维权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