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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供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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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1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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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 实施意见(下)

发布时间:2018-03-19 字体:[ ]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综合改革取得实效

重视和加强供销合作事业,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传统和优势。要站在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完善中国特色农村经济体系、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

(一)强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责任。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积极稳妥,协调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县委、县政府要为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创造优良环境,成立由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担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供销联社。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推广综合改革的经验做法,加强舆论引导,确保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宣传部、政府法制办、供销联社)      

(二)加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政策支持。县委县政府及各部门要重视和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对已出台的扶持政策,要逐项梳理,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一要加强财政政策支持。对供销社“新网工程”、“电子商务”、创建新型基层社等项目,由县供销社负责组织申报和实施,县财政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对于农村新建商业网点和综合服务设施由供销社统一规划建设。允许上级社争取的同级财政扶持资金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加快设立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确保组建新型基层社改革顺利进行。(责任单位:财政局、农业局、住建局、供销联社)

二要加强税收政策支持。对于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7号)文件有关政策规定,供销合作社及所属企业可享受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政策。对于符合税收减免税有关政策规定的,其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按照税收审批权限申请税收减免。(责任单位:国税局、地税局)

三要加强涉农项目支持。对于供销合作社集中托管服务的农业片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农业综合开发、土地综合整治、水利设施配套、田间林网建设、粮食高产创建等项目方面予以优先安排。供销合作社及其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同等享受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支持社有企业参与地方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示范、农业技术研发推广等项目。支持社有农资经营企业承担化肥、农药等国家和地方储备任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参与大宗农产品政策性收储。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业务。支持供销合作社完善农产品直供直销体系,推广拍卖、电子交易等农产品交易方式。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快建立“黑龙江大米网”、“生态龙江”等电商平台的县级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各乡镇建立分中心,引导农业主体入驻,与主销区电商平台互联互通。重点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力争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开展公益、便民、培训体验、电子商务等“四类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开展粮食临储业务,其粮仓建设计划纳入全县粮食仓储建设总体规划。(责任单位:农业局、财政局、发改局、供销联社)

四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抓紧落实相关政策,切实解决好供销合作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对供销合作社的社会保障政策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采取有效措施抓紧处理供销合作社系统政策性财务挂账问题。对地方政策性挂账,要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抓紧明确处理方案,尽快消化到位。对经营性挂账,供销合作社要主动与银行等债权人对接,加快协商解决。(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金融办、金融部门、供销联社)

五要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业单位的隶属关系。确因公共利益或规划调整需要征收供销合作社房产或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原则上可以等值的房屋和土地置换。社有资产收益可作为供销联社机关补充为农服务经费管理使用。(责任单位:国土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供销联社)

(三)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增强深化综合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转变行政化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的办法不断破解体制机制难题,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大力实施“人才兴社”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懂市场、会管理的优秀企业家,造就一支干事创业的干部职工队伍。认真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大力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和勤俭办社等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合作经济理论研究,扩大供销合作社宣传,汇聚改革发展正能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责任单位:组织部、编委办、供销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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