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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供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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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1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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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 实施意见(中)

发布时间:2018-03-19 字体:[ ]

、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增强为农服务实力

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骨干力量,是供销合作社经济属性的重要体现。要围绕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实力,深化社有企业改革。   

(一)大胆创新社有企业改革。县供销联社要切实把握好社有企业发展方向,加强社有资产监管,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社有企业要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县供销联社理事会是本级社属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要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要强化监督职能。联合社机关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大胆探索社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以保护社有资产及社属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清产核资、成员认定、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和收益分配为主要内容,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探索社有企业经济新的实现形式,赋予社属成员对社有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等权能,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采取经营者和职工持股、引进社会资本等多种形式,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不断增强社有企业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实力。变社有资产共同共有为按股所有,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供销合作社社有产权制度,发展新型社有企业经济,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稳定增加社属成员的财产性收入。(责任单位:组织部、供销联社、各社属企业)

(二)强力推动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培育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实现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变,从单一供销合作向多领域全面合作转变,要把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引进新的供给侧领域,用现代理念引领社有企业转型升级,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开展差异化营销,加快向农业生产经营的综合服务商转型,提高社有企业综合竞争力。加快向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流通企业转型,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不断增强为农服务实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局、供销联社、各社属企业)

五、深化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改革,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县供销合作社是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重要枢纽。县供销合作社作为基层社的联合社要深化体制改革,创新运行机制,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高效的双线运行机制。

(一)强化县供销合作社职能县供销社肩负着领导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要认真履行对行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服务职能,组织实施好新型基层社组建壮大,强化市场运营管理,搞好直接面向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网点建设,成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组织者和引领者。加强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好上级社、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责任单位:供销联社)

(二)成立桦南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以县供销合作社为依托适时成立桦南县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逐步形成与县供销合作社一体化的运行机制,承接政府对全县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领导、指导、协调、监督、服务职能。(责任单位:编办、组织部、供销联社)

(三)深化县供销社机关改革。县供销社要创新治理结构,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符合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符合供销合作社社情的县供销合作社机关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稳定县供销合作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到本级社有企业兼职,但不得领取报酬。(责任单位:编办、组织部、供销联社)

(四)设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县政府要抓住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机遇,设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首先,县财政要把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作为合作发展基金主要来源,其次,县供销合作社要将现有社属企业当年的资产收益,按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县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新型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责任单位:财政局、供销联社) 

(五)推进县供销合作社开放办社。坚持民主办社、开放办社,逐步把县供销合作社办成新型基层社共同出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广泛参与、实行民主管理的经济联合组织。创新县供销合作社运行机制,构建以县供销合作社为主体,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两翼,集合作经济组织、社团、企业于一体的县级供销合作社组织架构,统筹运营县域内合作经济组织资源,着力培育规模化服务优势。逐步建立市场化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用人制度、分配办法,使其真正成为市场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经管总站、工信局、农业局、供销联社) 

(六)推进全县农业行业协调改革。以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依托,加快建立自下而上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和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引导行业协会拓展服务平台,加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公共服务的能力建设,与联合社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形成为农服务合力。依托供销合作社在农资、蔬菜、食用菌、蜂产品、畜产品、林产品等领域的经营优势,大力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坚持开放办会、民主办会,广泛吸收各类市场主体和个人加入,增强协会的影响力、带动力和服务能力,强化行业协会为农服务宗旨,主动融入全县三农工作大局,与供销合作社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形成为农服务合力。支持供销合作社行业协会承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社会诚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力争到2020年,建成桦南县蜂产品、中药材、农村旅游、特色蔬菜、有机大米等行业协会5家以上。(责任单位: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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