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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桦南县脱贫攻坚玉米深加工项目实施方案
2019年桦南县脱贫攻坚玉米深加工项目
实施方案
为全面巩固提升我县脱贫成效,坚持把发展特色产业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手段,通过不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优化经营模式,探索发展路径,助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提出摘帽县“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坚持把推进产业扶贫作为帮助贫困群众建立“造血”机能、稳定增收长效机制的关键措施。在巩固提升已建成128个扶贫产业项目的基础上,持续强化政策资金扶持,形成产业化经营,确保带动全县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全面巩固提升我县脱贫攻坚成果。
二、经营方式
采用政企合作方式,由县扶贫办牵头,利用涉农整合资金为黑龙江鸿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玉米深加工粮食堆场等固定资产设施,县级投入扶贫资金,由黑龙江鸿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建设,玉米深加工粮食堆场等固定资产设施按建设成本价(以竣工结算报告和建筑发票价值为准)量化至相关行政村,由县扶贫办统一代理。将相关设施租赁给黑龙江鸿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每年收取所投涉农整合资金的6%作为租金收益,租赁期限为10年。合作期内玉米深加工粮食堆场及污水处理等固定资产设施的折旧合作双方不计算折价,待合同到期后,黑龙江鸿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将玉米深加工粮食堆场及污水处理等固定资产设施按照投资原价回购,将投资款项平均分3年3批次返还至县扶贫办账户,再由扶贫办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注:当年租金按返还投资款后余额的6%计算)。
三、资产产权
签订合同前,县扶贫办负责代表各项目村签订合同,黑龙江鸿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列出投资建设资产清单,明确产权归属,避免纠纷。合作期间,由县扶贫办统一使用涉农整合资金投入的,由黑龙江鸿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并列入《涉农整合资金投资建设资产清单》中的固定资产设施的产权归属县扶贫办。待黑龙江鸿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全额完成回购后,产权归属为黑龙江鸿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四、利益联结机制约定
每年收取所投涉农整合资金的6%作为租金收益,黑龙江鸿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将租金于每年11月10日前支付给县扶贫办指定账户。县扶贫办有权根据扶贫工作需要提前或延后要求黑龙江鸿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租金,但最早不得早于资金投入进账月份和日期之前,且需提前20天通知黑龙江鸿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租金收益的确定要依据资金在账时间计算,确保扶贫产业资金发挥作用。
五、资产回收约定
租赁期限为10年,合作期内所投资金建设的固定资产设施的折旧合作双方不计算折价,从合同签订后满8年起15个工作日内,黑龙江鸿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将扶贫资金投资款项分3年3批次(即:2027年10月20日前、2028年10月20日前、2029年10月20日前),每年返还600万元至县扶贫办账户,再由县扶贫办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注:当年租金按返还投资款后余额的6%计算)。
六、风险承担和资金担保抵押约定
为确保涉农整合资金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设施使用安全,经营过程中所有维修保养费用由黑龙江鸿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承担,扶贫办、村不承担任何风险。扶贫资金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设施,黑龙江鸿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或回购该项资产,县扶贫办有权禁止黑龙江鸿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使用该项资产并有权处置该项资产。为确保黑龙江鸿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县扶贫办支付租金和回购资金,黑龙江鸿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县扶贫办提供固定资产抵押担保,同时黑龙江鸿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将未来销售收入质押。合作期内黑龙江鸿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不得有出卖、再次抵押担保资产活动。合作期内黑龙江鸿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没有偿还1800万元资金前,担保抵押的资产黑龙江鸿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不能自主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