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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桦政呈〔2019〕107号 签发人:梁庆民
桦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2019年我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部署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的《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文件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注重顶层设计,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点工作实施专项推进。一是突出高位推进。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和“民心工程”,实行“四个纳入”,即: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五个文明”建设规划、纳入目标考核主要内容。二是明确职责任务。科学制定了《桦南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桦南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等文件,各责任部门也相应制定了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形成了目标明确、任务清晰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的专项督导检查组,不定期抽查相关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对照重点责任任务分工逐条进行检查,评估其工作质量、效率,督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重要成效
我县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进法律实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项措施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司法局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桦南县已被省委依法治省办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桦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已被省司法厅向司法部推荐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强化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原17个部门239项行政许可事项和收费事项全部划转至行政审批局,开启了一枚印章管审批新时期。创新开展“41证合一”改革,实现了2个工作日完成企业注册登记,4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开办全链条业务。46个部门500余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打包”进驻政务服务中心。57个县直单位编制“最多跑一次、最多见一面”清单361项。保留中介服务事项66项,建立涉企收费目录140项,实行清单管理。全面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建设,将部门整合为25个,实现了一类事项由一个部门统筹负责。开展了清理废除一切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优化公共服务,实现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在机构、职能等事项上脱钩。建立了《桦南县人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全部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定了《关于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桦南县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二)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设定权限机关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编号印发。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的法定权限和程序,纳入备案审查范围, 2019年共备案5件。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对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实施了网上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共审查规范性文件34件。
(三)强化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我县制定了《桦南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桦南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桦南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规程》,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认真执行风险评估规定,加强合法性审查,并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按要求公开,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县政府和23个行政执法部门及12个乡镇均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并聘请了专、兼职法律顾问,相关经费已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经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按要求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四)强化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我县制定了《桦南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了行政执法单位行使行政裁量权。全面推进了生态环境、市场监督、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领域等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强化了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和能力。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了监管的有效性。制定了桦南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规范了行使自由裁量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出台了《关于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建立了权责清晰、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重大事项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县政协通报制度。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提案80件,政协委员提案62件,提案办理满意率达到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6起,全部胜诉。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检查和抽查,完善各执法部门举报信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建立审计对象库,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2019年审计项目26项,审减工程造价340万元,提出建议80余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载体建设,全县政务公开和数据库收录市级机关政府信息1.2万条。完善行政纠错问责机制,促进干部勇于担当、真抓实干。
(六)强化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我县成立了道路交通、征地拆迁、劳动争议3个专业调解委员会、25个乡镇(社区)调解委员会和192个村级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队伍发展到660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全面开展“法律七进”工作,在景区、企业、单位和派出所新建18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个人调解工作室10个,建立了桦南县信访矛盾调解中心和乡镇信访矛盾调解工作室。2019年,调解各类纠纷523件,成功率98%,有效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全面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了1个县级、12个乡镇级、60个村级法律顾问微信群,通过微信群提供法律服务297次,帮助群众解决难题45余件。完善信访工作机制,2019年接待来访群众1044人次,解决问题313件。2019年受理劳动仲裁案件507件,涉案金额共1454万元,当期已全部结案。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 维持3件,撤销4件,调解1件,真正做到每件行政案件依法得到履行。深入开展“七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了“12.4”国家宪法宣传周和集中宣传教育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法律广场”15次,“法律大集”10次,“法律七进”30次。各执法单位举办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余场,打造了5个法治文化宣传阵地。
(七)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县委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培育,将法治意识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第一道门槛”,法治素养作为任用领导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对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都征求政法委综治部门和纪委监委意见,并要通过县人大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强化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将宪法学习教育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法律学习纳入县政府常务会和各单位党委会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会前学法”制度,2019年以来会前学法24期,邀请中央、省专家开展“高端培训”12期。县人大组织开展监督检查8次,审查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7件,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5件,全部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八)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我县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把党的领导切实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双创”指标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绩效考评指标。
三、工作亮点
我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注重创新和典型引领。一是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上实现新突破。我县是黑龙江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唯一县级试点,成立了桦南县行政审批局,全面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突出解决了“权力碎片化”问题,实现一枚印章审批;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一站高效办结;解决“事项不明确”问题,实现一份清单定边界;解决“信息滞后性”问题,实现一网通办提动能;解决“只审不监管”问题,实现一批就管强监督。改革成效先后在黑龙江通讯、经济日报、人民网、黑龙江日报、新华网、环球传媒等刊物媒体报道近30余次,接待上级领导和各县市调研学习13批次,在省、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介绍。二是在“七五”普法工作上实现新突破。加快推进了全民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我县被推荐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县司法局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上华村、北合发村、第六小学被授予“全省民主法治单位”荣誉称号。三是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实现新突破。我县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桦南县重塑营商新环境的责任分工》《桦南县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全面开展《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活动4场次,发放手册1万余份。在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及县委党校培训班上宣讲解读《条例》3次。推行“即办照即营业”审批模式,实现了企业登记“零见面”“零跑腿”。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企业十六条意见》,聘任了20名特邀监督员,并充分发挥12345市民服务平台作用,受理群众投诉40314件(次),办结率98%,《黑龙江经济报》刊发典型经验。
四、下步工作意见
(一)加强普法培育公民现代法治观。一是要创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引导机制。要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二是要突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让这个“关键少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要突出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要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组织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加强法治文化传播。
(二)严格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我县要以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宪法法律权威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及群众合法诉求的有效解决为基准,在坚持合法执法的基础上,坚持人性化执法,合理执法,把管理与扶持结合起来,把执法与服务结合起来,严格依法规范基层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改进行政执法作风,坚持文明执法。要秉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行政执法理念,杜绝粗暴执法。
(三)加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监督制度建设。加强各级政府及行政部门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的有效监督,通过加强司法监督、人大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功能等方式,形成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的外部压力。
(四)强化系统管控和综合治理机制建设。一是落实维稳日常指导制度。维稳工作必须从日常指导做起,常抓不懈。二是形成社会各方参与合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介机构和各类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作用,代表相关群体反映诉求、与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商调解矛盾纠纷。三是提高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领导能力。有效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加强各级党政领导能力建设。同时,健全完善基层法律制度,及时对社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以研究,为法治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此报告
桦南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5日
(联系人:原传栋,联系电话:18545037555)
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