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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
一、新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或生产过程说明;
(五)产品执行企业标准的,应提供企业标准复印件;
(六)必要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原辅材料采购验证记录制度;生产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记录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销售台账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制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延续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所需提交的材料:
(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延续申请书;
(五)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正本、副本;
(六)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声明;
(四)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五)与延续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变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变更企业名称、企业法人
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变更申请书;
2.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或相关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正本、副本。
(二)变更住所、生产地址名称
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变更申请书;
2.住所或生产地址名称所在地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正本、副本。
(三)变更食品类别或品种明细
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变更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4.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5.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7.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正本、副本。
(四)变更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变更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4.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5.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7.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正本、副本。
(五)变更主要生产设备设施
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变更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4.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5.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7.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正本、副本。
(六)迁址,或增加生产场地、外设仓库
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变更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4.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5.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7.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正本、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