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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卫生健康局关于面向社会征集医疗卫生系统涉黑涉恶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部署,推动桦南县医疗卫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桦南县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收集全县医疗卫生系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线索征集范围公告如下:
一、 聚众围堵、冲击或占据医疗机构诊疗、办公场所的;
二、 有组织地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医疗机制建设、设备药品招标采购活动的;
三、“职业医闹”插手医疗纠纷、扰乱医疗秩序、侵害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的;
四、系统内部职工直接参与或涉嫌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五、借医疗事故组织策划、煽动当事人亲属及社会人员到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及医疗机构堵门、拦截单位领导及接访人员的;
六、垄断、操控、把持民营医疗机构违法经营的;
七、在医院周边强行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医疗业务的黑救护车、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拒劝离的黑恶势力;
八、以维权为名组织策划、煽动及造谣、蛊惑导致非法上访、闹访、缠访的上访“专业户”“代理人”;
九、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接访领导和人员的;
十、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踊跃提供相关线索。桦南县卫生健康局将认真受理每一条线索,并对其个人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个人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坚决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除恶务尽,全面排查清理涉黑涉恶线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县扫黑办0454-6236588 卫健局0454-6222238
来信来访:桦南县卫生健康局
(桦南县卫生健康局四楼扫黑除恶办公室)
奖励标准
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依据《黑龙江省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给予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