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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55元

浏览次数:1707 发布时间:2018-10-29 【字体:

生活报10月23日讯。日前,黑龙江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将通过智能客户端、电视、APP、网站等形式,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保持在75%以上,稳步提高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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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黑龙江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55元,较之前提高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提质扩面,新增经费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村级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并将发挥电子健康档案的便民服务作用,根据居民健康服务实际需求,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为突破口,通过智能客户端、电视、APP、网站等形式,在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情况下,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方便群众查询自身健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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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今年各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5%以上;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85%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以上;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75%以上;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

来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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