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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法律援助中心落实作风整治工作情况
桦南县法律援助中心落实作风整治工作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作风整治工作要求,桦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切实抓好法律援助服务窗口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四零”服务标准,深入开展整治工作,实现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根本性好转。
桦南县法援中心参加局机关召开的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和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会上强调,各所、咨询窗口要严格要求自己,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健全规章制度、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关注行政相对人需求,不断丰富“四零”承诺服务举措。
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服务受理零推诿方面。通过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要求窗口受理人员接到业务咨询和业务办理过程中,严格遵守“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两次终结制”,做到有问必应、限时答复,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服务对象。
二是服务方式零距离方面。由于前来咨询的人员多数为农民工、老年人,因此利用传统的宣传方式,及时向广大群众提供详细的援助服务信息,耐心做好解释和答复,便利行政相对人。
三是服务质量零差错方面。全面实行业务全窗口受理,主岗位负责制度。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培训,通过构建学习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岗位技能;建立工作台账,记录各业务环节的办理过程,做到有底可查,保证业务受理零差错。
四是服务结果零投诉方面。严格遵守“按时办结制”,做好案件办结及时录入工作,保证每个咨询都被详细解答,每个案件都被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