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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致种子经营者和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浏览次数:6650 发布时间:2024-01-23 【字体:

全县种子经营者和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又是一年春耕备耕时,种子质量的好坏事关农民一年的收成。在此,桦南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郑重提醒:全县种子经营者要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广大农民朋友要科学选种用种,谨慎购种,不可疏忽大意。让我们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全力推进种业振兴。

一、种子经营者要做到“三要”和“六不”

(一)“三要”

1.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配套办法,做到依法经营。

2.要依据新发布的黑龙江省积温带分布图(1991-2020年),适区经营农作物种子。

3.要依法备案,建立健全销售台账,向种子购买者开具《农作物种子销售凭证》。

(二)“六不”

1.不虚假宣传误导农民,不以“商品粮”名义经营种子。

2.不经营假冒伪劣种子。

3.不经营非法转基因种子。

4.不经营“散装”、“白包”种子。

5.不经营仿冒、套牌侵权种子。

6.不经营未审定、未备案、未登记、越区的农作物种子。

二、农民朋友购种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和“三注意”

 (一)“五要”

1.要选择正规诚信的种子企业或实体种子经营门店购买种子。

2.要根据区域积温、土壤特点、已种过品种表现等情况,选购适宜优质高产品种。

3.要查看种子包装是否规范,有无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

4.要用手机扫描种子包装袋上的二维码,仔细核对扫描信息与包装袋标注的内容是否相符。

5.要索取公章清晰的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监制的《农作物种子销售凭证》,尤其是通过电商平台购买种子的,务必索取相关销售凭证。

据省气象部门预测,预计 2023 年在春耕春播和作物生长季有低温时段,且秋季有早霜趋势,冷凉、低洼地等敏感区域存在热量条件稍差的风险,对农业生产不利。农民朋友一定要适区适和,不能越区种植,确保作物正常成熟,减少农业生产风险。

(二)“五不要”

1.不要贪图便宜听信虚假宣传,购买“商品粮”做种子使用。

2.不要购买以“不掉棒、抗虫、抗草”等名义宣传的非法转基因种子。

3.不要购买“散装”、“白包”种子。

4.不要购买未审定、未备案、未登记、越区的农作物种子。

5.不要购买流动商贩经营的种子,不轻信商家忽悠。

(三)“三注意”

1.注意保存票据。保存好购种凭证和种子包装袋(标签),并留存至收获后,有条件的留存未拆封整袋种子或购买时双方封样。

2.注意保护现场。种植田出现异常情况,应保护好田间现场,为依法维权提供依据。

3.注意及时维权。种植田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同种子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向种植地种子管理部门投诉,或到人民法院起诉。

希望农民朋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勇于与违法行为作斗争,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要积极向农业、公安等部门举报。

桦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举报投诉咨询电话:0454-6292623



桦南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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