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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全县出租汽车等暂停营运的通告
桦应指发〔2022〕8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阻断疫情通过县内公共交通工具传播,经县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自2022年4月1日12时起,全县公交汽车、出租汽车、客运班线、包车客运、旅游客运暂时停运。
二、对拒不执行通告擅自营运的,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扣留车辆,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恢复营运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桦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