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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桦南县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桦南县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桦南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
桦南县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9〕7号)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佳政发〔2019〕6号)精神,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7月底,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到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到2023年年底前,全县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建立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统计局、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审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统战部、县民宗局、佳木斯市桦南生态环境局、税务局等部门,统一建立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到“公正监管不求人”,塑造营商新环境。(完成时限:2020年7月中旬)
(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使用全覆盖。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和信用中国(黑龙江)等平台为依托,充分利用黑龙江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为抽查检查计划录入、“两库”信息随机匹配、抽查任务派发、执法检查信息录入、检查结果统一公示和综合运用提供技术支撑。各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安装监管平台,通过监管平台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有效满足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需求;着力规范各部门抽查检查工作程序,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7月中旬)
(三)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在监管平台上建立与抽查事项和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两库”),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检查对象名录库包括企业、个体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含自然人),产品、项目、行为等也可纳入检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人员,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切实提高抽查检查的专业性。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在满足执法检查人数要求的基础上,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等参与,通过听取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抽查,满足专业性抽查需要。各单位要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
(四)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各单位要按照监管职能,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事项清单要求明确抽查事项类别、检查对象、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
(五)制定抽查计划。抽查计划要明确抽査名称、事项、对象、比例、期限和检査机关、方式等内容,并录入抽査平台。联合抽查计划和部门抽查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作动态调整。抽查计划要科学确定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部门、参与部门,对同一检査对象实施的多个检査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联合完成,做到“检查对象一次性抽取、执法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结果一次性公示”,实现“进一次门、査多项事”,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执法扰民。2021年起,各行政管理部门要于每年2月底前,将本部门年度抽查计划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
(六)科学组织实施联合抽查。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由牵头部门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要求,明确权责,确保涉企信息全面及时统一归集;对舆情社情、投诉举报、群众反映聚焦,问题集中,数据监测风险突出的区域、行业,要实行重点监管、定向抽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本部门的抽查规则,对抽查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规范执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按抽查计划和临时设定时限完成)
(七)做好抽查检查结果公示。除依据法律法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谁检査、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在抽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履行程序将抽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部门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作出行政处罚的,自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7日内须录入“信用中国(黑龙江)”平台进行公示。检査结果录入率、公示率必须达到100%。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按抽查时限完成)
(八)做好双随机监管与综合执法有效衔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与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集中实行统一管理。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合理确定抽査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部门法规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予以查处。(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发挥联动效应,成立桦南县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涛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李英男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陈玉杰 县财政局局长
王淑杰 县司法局局长
张佩升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人
李玉明 县教育局局长
施永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振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凡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闫旭东 县民政局局长
周宏哲 县水务局局长
张建元 县审计局局长
金李秋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人
蒋百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柏 杉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陈德友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舒乐 县统计局局长
于跃志 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
金 峰 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局长
刘洪波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马淑荣 佳木斯市桦南生态环境局局长
杜艳玲 税务局局长
史志刚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光辉 县民宗局局长
孙启家 县商务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英男(兼)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优化配置,大胆探索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新模式。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相关单位要统筹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经费保障工作,确保各相关单位政务外网铺设互联互通。
(三)严格责任落实。要明晰责任、奖惩分明,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落实到位。对未履行、不当履行的追究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