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部门动态

桦南县司法局组织开展法律广场活动,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

浏览次数:2908 发布时间:2020-08-11 【字体:

为全面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8月6日,桦南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在桦南县世纪广场、桦西湖广场组织开展了大型法律广场宣传活动,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

微信图片_20200811090257.jpg

提高《民法典》普及率,强化群众法律意识。活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宣传拱门和横幅,制作了落地展示板30余个,文字配上漫画图片,将《民法典》相关条文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出来,司法干警运用《民法典》专题展板为过往的群众解读相关法律条文和案例,让群众一读就懂,一学就会,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利用LED大屏循环播放民法典宣传视频,使过往群众全方位了解民法典,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民法典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微信图片_20200811090304.jpg

激发群众学习热情,扩展《民法典》宣传深度。司法干警向群众发放精心制作的《民法典》宣传图册,讲解《民法典》相关知识,从《民法典》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亮点”入手,介绍了《民法典》的特色以及对人民生活的保障。同时宣传了法律援助热线和“桦南普法”微信公众平台,更有专业律师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现场进行解答。群众对《民法典》的认识更加深入,其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也得到了加强,扩大了法律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让群众在愉快的气氛中了解民法典的有关知识。

微信图片_20200811090310.jpg

桦南县人民政府主办  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桦南县大数据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454-6222273  电子邮箱:xuzongxin@163.com   访问量:50238218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2308220001  ICP备案号:黑ICP备12001942号-1   公安部备案号:23082202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