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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昌驰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及再生资源暂存建设项目

浏览次数:3446 发布时间:2020-07-29 【字体:

佳木斯市桦南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729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729日拟对桦南县昌驰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及再生资源暂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729日-20208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4-6222785、18246360777

   真:0454-6222669

  通讯地址:佳木斯市桦南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股

  邮    编:154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桦南县昌驰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及再生资源暂存建设项目

原桦南县新华昌星空心砖厂院内

桦南县昌驰回收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明清环保技术开发有限责任

 

 

 

该项目建设地点为原桦南县新华昌星空心砖厂院内。项目占地面积500m2。建设内容包括设置60m2废电池贮存库,贮存能力为600 t/a,最大储存量30t,并按照GB18597的有关规定贴有危险废物标签;废锂电池设计储存能力为300 t/a,最大储存量50t。采用隔离或隔开贮存,贮存仓库及场所应按GB15562.2的有关规定贴有一般固体废物警告标志设置130 m2废机油仓储库废机油存能力为1000t/a,最大储存量80 t设置20 m2废农药瓶贮存库,废农药瓶最大储存量10t,设计储存量150 t/a,总投资80万元。

 

1、本项目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库和废农药瓶贮存库密闭,废机油与为单独库房,废电池和废农药瓶公用一个库房,有不同的进入通道,对以上2个库房分别设置带过滤系统的负压排风装置一套,库内空气由负压装置吸风经活性炭纤维毡过滤+碱喷淋装置处理后再经排气扇排出室外。施工期、运行期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硫酸雾执行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

2、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本项目运行后,隆胜村居民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2类标准中昼间60dB(A)的和夜间50(A)的限值要求。

3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桦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4、本项目工作人员生活垃圾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本项目油泥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21-08,为废燃料油及燃料油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油泥,本项目油泥统一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废含油抹布手套等产生于废机油收集转运过程人员劳保用品沾染,根据项目放估算,产生量约 0.02 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3.30)中的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里面,“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故废含油抹布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混入生活垃圾一起处置。

5、地下水环境通过采取防渗等地下水防治措施,能够有效防止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通过土壤环境三级评价,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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