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评选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要求,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民主推荐,中共桦南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拟推荐原传栋同志申报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现予以公示,如有需要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请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县司法局书面或电话反映。
公示期为2020年2月28日至3月5日。
监督电话:0454—6269533
桦南县人民政府主办 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桦南县大数据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454-6222273 电子邮箱:xuzongxin@163.com 访问量:50438153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2308220001 ICP备案号:黑ICP备12001942号-1 公安部备案号:23082202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