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章中心      ..

关于上报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并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4280 发布时间:2018-01-05 【字体:

 

 

 


桦政办发〔2018〕1号

 

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上报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并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将政务公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上报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中共桦南县委办公室、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桦办发〔2017〕57号)的文件要求,请各乡镇、各部门依据本单位工作实际,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其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要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设立依申请公开电话,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及时收集、整理、公布公开内容。
  (二)加强政府信息上报工作。从2018年起,我县将启动新的政务信息上报平台,由政府网站为各乡镇、各部门统一提供网页和后台,各部门自行录入相关信息。信息包括:部门职能、公告公示、部门动态、办事指南、政策法规和下载专区。各单位要确定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员,负责本部门新闻咨讯、工作动态、部门信息的上报和县政府网站上部门网页的管理工作。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保质保量完成政府信息上报任务,并确保上报信息的主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上报信息不只限于文字,可辅以图片或视频。
  (二)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报送畅通。一般信息须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布,重大信息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发布。
  (三)县信息中心负责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信息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每月发布各乡镇、各部门的信息简报,对各乡镇、各部门上报情况进行排名,年末依据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所占比重不小于4%)。
  (四)请各乡镇、各部门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名单、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及专项工作人员信息(电子版)上报至桦南县政府办信息中心(联系地址:县政府北楼216室;联系人:徐恒杨;联系电话:0454—6222273;邮箱:hn_xxzx@163.com

 

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

 

 


  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印发   


桦南县人民政府主办  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桦南县大数据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454-6222273  电子邮箱:xuzongxin@163.com   访问量:52744991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2308220001  ICP备案号:黑ICP备12001942号-1   公安部备案号:23082202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