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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18年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公告

浏览次数:4011 发布时间:2018-03-30 【字体:

关于实施2018年雨露计划的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工作的通知》精神,定于4月初开展2018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扶贫助学补助对象是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子女。子女户口已迁出的贫困户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二、报名事宜
  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于4月20日前到各乡镇或教体局提交申请。2017年秋季学期享受到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的贫困学生,不必重复申请。新补助对象需到各乡镇或教体局领取、填写申请表(附件1)。学生申请时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学籍证明。通过公示、审核、公告无异议者将获得补助。
三、补助标准及时间要求
  补助采取生源地补助方式进行。公告后,县扶贫办通过支农惠民“一卡(折)通”直接将补助资金转账支付发放到贫困家庭。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分春季、秋季两个学期进行补助。
  县扶贫办联系人:郑羽成   
  联系电话:13946413222
  县教体局联系人:惠鸿庆
  联系电话:13504693088
  附件1:黑龙江省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雨露计划助学金申请表.docx


桦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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