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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2022年民生价格调整实施方案》征集意见结果公告

浏览次数:1616 发布时间:2022-05-01 【字体:

本次公开征集《桦南县2022年民生价格调整实施方案》共征集意见建议3条,采纳3条。具体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避免由于价格调整导致社会矛盾激化,通过深入宣传,获得消费者的支持。    

2.服务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收费应该和服务质量相符。

3.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接受有关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

 

现将方案全文公示如下:


桦南县2022年民生价格调整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黑龙江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及时理顺重要民生价格,确保市场价格稳定,维护好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桦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我县客运出租车、管道燃气、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进行价格调整,确保按期完成桦南县重大民生价格调整目标任务,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各方责任,遵循公正、公开、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加快推进桦南县民生企业价格改革,及时消除社会安全隐患,全力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2022年度完成本年度调整客运出租车运价、管道燃气价格、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成本监审、价格听证、文件出台全部任务。

 三、主要任务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超前谋划、迅速行动,科学安排、压茬推进,考虑周密、措施得当,加快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各环节工作内容,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民生价格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调整客运出租车运价、管道燃气价格、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工作任务,成立桦南县调整民生价格工作领导小组。

 (二)落实落靠责任

 压实落靠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建立以县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重要民生价格调整工作责任制,制定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县发改局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部署和安排;分管负责同志要狠抓落实,跟踪督导。

 (三)建立完善的信息报送制度

 及时掌握桦南县重大民生价格调整工作进展情况,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态度积极的人员负责报送有关情况。

 (四)建立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我县已将重大民生价格调整项目纳入重大决策管理体系,目标任务列入发改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大督导检查频次。按照要有关规定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不能按期完成除险加固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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