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30822-946-106-1804-764
- 分类: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8-04-12
- 原文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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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 时效:现行有效
【事项名称】档案(资料)的查询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申请条件】提供合法有效证件
【办理机构】桦南县档案局(馆)
【办理地址】桦南县苗圃路与育才街交汇西北桦南县档案局
【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联系方式】0454-6222713
【办事程序】来馆查档需出示证件—登记—查阅档案
【所需材料】
1.我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查阅本馆开放档案。
2.港、澳、台同胞和华侨持本人有效证件,经申请,征得本馆同意可利用已开放档案。
3.外国人或外国组织持我国有关部门介绍信和本人来华的有效证件,并提前与本馆联系,经同意可利用本馆开放档案。
4.我国公民和组织利用我馆未开放档案按我馆有关规定执行。
【查询方式】来馆查阅
【办理时限】即时查阅
【收费标准】免费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