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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国土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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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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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百问百答系列——规划系列(下)

发布时间:2022-04-29 字体:[ ]

近年来,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密集出台,公开什么、怎么公开成为各级政府关注重点。

为此,推出政务公开“百问百答”系列活动,旨在通过政策问答的模式,厘清公开要点、注意事项,筛选优秀案例,以第三方视角提供政务公开决策咨询。

上期百问百答规划系列(上)通过理顺规划体系的脉络,并梳理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内涵,深化了各项规划的概念理解。作为规划系列(下),本期小编搜集了各地的优秀公开案例,通过总结地方经验并提出公开意见,旨在为各级行政单位提供工作参考。

问题·解答

规划公开文件有哪些?

历年来国务院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些文件对规划的公开作出了要求,文件脉络参见如下:

2016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

2016年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国务院部门要重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大规划等,要通过多种方式扩大公众参与。省级政府要重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重要决策事项,着力做好公众参与工作。

201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相关政策。

2019年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

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2019年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981号)

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过程中,国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于2019年印发了《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指引》中公布了《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清单式目录明确基层政务公开要求。

2021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

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工作,中国政府网以适当方式归集整理省级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规划,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

规划公开要求是什么?

1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主动公开各类规划,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历史规划和相关政策,并通过适当方式归集整理;

值得一提的是,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过程中,国家自然资源部于2019年印发了《城乡规划领域[1]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以清单式目录明确基层政务公开要求。

2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明确公开工作的责任分工,推进规划进展和完成情况。

3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多种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公开意见反馈结果。

4

运用多种形式、方式开展规划解读,注重提升解读质量。

[1] 城乡规划领域,包含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以及同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2] 本指引主要适用于基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特别是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规划公开需要注意哪些情况?

研究发现,在实际工作中,各级人民政府出现了对规划公开工作的诸多疑问,我们归集整理了规划公开中常见注意事项,为各地提供决策参考。

1

若分类设置栏目,应在相应栏目中归集整理对应规划,避免出现空有栏目无规划或规划信息与栏目不对应的情况;

2

对重要规划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要求开展意见征集,扩大公众参与,意见征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

3

规划专题与规划栏目信息要保证同源,避免出现“两张皮”情况;

4

提高规划解读质量,可以围绕规划专有名词、主要指标的释疑、制定背景、主要内容、重要举措、创新做法、保障措施等内容开展实质性解读,避免照搬原文或者罗列小标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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