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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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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悬挂式风幕喷雾机联合使用经营主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4 字体:[ ]

为加快高质优效施药机械的示范应用,提升防控施药水平和应急防控基础能力,增加农药减量增效措施手段,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2]1138号文件精神,桦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计划购买作业效率高、节药控害效果突出的悬挂式风幕喷雾机1台,现需遴选悬挂式风幕喷雾机联合使用主体,请有相关意向的经营主体积极报名参加遴选。

一、报名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是家庭农场、种植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2、具有法定效力的营业执照。

3、经营主体的旱田种植面积在1000亩以上。

4、有适当的悬挂式风幕喷雾机储存库房。

5、具有熟练操作施药机械的专业技术人员。

6、拥有100马力以上的农用高架车或机车。

二、责任与义务

1、经营主体可以免费使用悬挂式风幕喷雾机,发挥减药示范作用,但悬挂式风幕喷雾机的所有权归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所有。

2、经营主体不得私自将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提供的悬挂式风幕喷雾机向第三方出租、出借、转让、变卖,否则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有权追诉相关责任。

3、经营主体承担在使用悬挂式风幕喷雾机期间的保存、维修、养护的所有费用,如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悬挂式风幕喷雾机的损坏,承担所有损坏赔偿。

4、经营主体承担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500-1000亩减药示范所需的药剂、作业、人工等所有悬挂式风幕喷雾机施药作业费用。

5、如遇重大病虫疫情应急防控需要,悬挂式风幕喷雾机归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统一调动使用。

三、遴选程序

按照发布通知、经营主体自愿申请、专家现场打分测评、研究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全程公开透明 

四、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社员入社协议。

4、土地流转合同。

5、拥有机械设备的相关材料。

6、存放悬挂式风幕喷雾机库房照片

三、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4日--2022年8月5日

2、遴选时间:2022年8月6日

3、报名地址:桦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4、联系电话:13512692785

 

 

 

 

 

 

 

 

 

桦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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