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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长友主持召开2019年全县河湖长第一次会议
4月29日,市委常委、县委书记鲁长友主持召开2019年全县河湖长第一次会议。县、乡级河湖长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黑龙江省总河湖长第1号令和《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百日攻坚战”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和松嫩两江干流围堤整治推进会议、市第一次总河湖长会议精神;讨论了《桦南县河湖“清四乱”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等方案意见;审议了桦南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及成员调整名单;听取了乡镇及相关单位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河湖长制”不是“冠名制”,而是“责任田”。各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必须深刻认识推行“河湖长制”就是讲政治、就是促发展、就是惠民生,抓不抓水环境综合治理、抓不抓生态建设,是政治纪律问题、政治原则问题、政治责任问题,要从讲政治高度把生态环境作为执政为民之基、长久发展之本、子孙幸福之源,强化使命担当,着力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要明确目标,紧盯重点,全面改善县域河湖水环境。要突出源头治理,持续强化水资源保护。加强规划管控,注重源头整治,严格水资源管理,深挖水环境问题根源,全力消除各类问题隐患。要突出过程治理,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污水处理,加快生态修复,注重运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方式,着力管控各类破坏水生态环境行为。要突出专项整治,坚决打赢河湖“清四乱”攻坚战。坚持把“清四乱”专项行动作为整治河湖问题的第一抓手,严格时限、突出重点、合力攻坚、从严打击、有序推进,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突出执法检查,切实改善河湖环境。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完善执法监管机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推进执法监管群防群治,确保水资源、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会议强调,要夯实责任,传导压力,广泛凝聚河湖长制工作合力。要履职尽责到位。各级河湖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巡、管、治、护各个环节,做到情况明、责任清、措施实、督查严,全力推动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实见效。要协同管护到位。按照“岸上与岸下齐抓、上游与下游共管、河道与水库一体、治标与治本同步”的工作思路,建立完善多方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共管共治工作模式,加快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合力。要制度保障到位。严格抓好既定机制执行落实,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建立河湖管控长效机制,为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要宣传监督到位。加大河湖普法宣传力度,加快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意识,全面营造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要督查考核到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落实“河湖长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存在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失职渎职等问题,从严追责问责,切实形成高压震慑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