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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办

浏览次数:2465 发布时间:2019-01-16 【字体: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研究和制定社区发展建设中的总体规划,制定社区的工作目标并负责督促、检查、考核、验收、兑现。

三、负责社区的调查研究、做好指导、监督、检查评比表彰及各种情况的综合工作。

四、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维护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有权对涉及居民的不合理负担及对有损居民利益的行为进行抵制、取缔,解决和处理社区居民的矛盾及纠纷。

五、指导社区的公益事业,实施对居民的组织、教育、学习,提高居民素质。指导社区兴办有益的各项福利设施及公益事业,做好优抚、救济、拥军、优属工作。

六、指导社区各项工作及活动的开展,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及驻社区单位搞好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搞好社区稳定及精神文明建设等社区工作。

七、负责审批县政府相关部门延伸社区职能准入事项。

八、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自治性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的社区帮扶工作及开展社区共驻共建工作。

九、指导社区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司法服务等工作。

十、负责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宏观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社区工作人员的进出、考核和培训工作。

十一、行使县政府赋予的指导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

十二、联系方式:623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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