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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注销公告(黑龙江大峰生物)
依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2023)黑0804执恢5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2023)黑0804执恢23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黑龙江大峰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桦南县工业园区内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桦房权证桦字第2015002347号,建筑面积为24.00平方米;桦房权证桦字第2015002348号,建筑面积为402.50平方米;桦房权证桦字第2015002349号,建筑面积为5491.20平方米;桦房权证桦字第2015002350号,建筑面积为2395.60平方米;桦房权证桦字第2015002351号,建筑面积为960.00平方米;桦房权证桦字第2015002352号,建筑面积为98.00平方米;桦房权证桦字第2015002353号,建筑面积为161.00平方米7套房屋和地号为1-15-277,面积为10910.00平方米;地号1-15-277-1,面积为11090.00平方米两处土地执行给高莉娜名下。因为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无法收回,现给予公告注销作废。如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15个工作日内到桦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
桦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