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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关于完善劳务用工信息的通知
关于完善劳务用工信息的通知
为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杜绝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局领导指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工作
1、加速开展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工作,尽快领取施工许可证。
2、即将进入开复工的工程须报送本工程基本信息及项目部、监理部、特种作业人员信息。
3、各施工企业立即完善劳务用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发放人员花名册等,立即建立用工情况及出勤考勤等制度,必须订立及履行劳务合同约定。
二、具体要求:
1、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不允许开复工。
2、项目部、监理部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管办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付一件加盖建设单位及本单位公章);每台塔吊至少配备一名塔吊司机和一名信号司索,建管办验原件留存档。
3、劳务用工实名制、工资发放等各项制度建立要迅速且信息统计必须真实。
4、实行分批报送制度,具体详见分批报送时间表。
5、对于未及时按时间表报送的工程项目将依法采取处罚措施直至整改。
附: 材料分批报送表.docx
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