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遗失声明
桦南县岳彩晶因保管不善,将21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后附明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遗失,根据《商品房管理办法》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作废。
特此声明
附件:岳彩晶商品房合同挂失明细.xlsx
声明人:岳彩晶
2019年8月29日
桦南县人民政府主办 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桦南县大数据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454-6222273 电子邮箱:xuzongxin@163.com 访问量:50445164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2308220001 ICP备案号:黑ICP备12001942号-1 公安部备案号:23082202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