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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教育扶贫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2508 发布时间:2018-03-16 【字体:

 

两助政策:

1、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工作暂行办法》(黑财教【200566号)文件)。

资助对象及标准:对建档立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金,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1000/年,初中每生1250/年。

申请流程:本人申请学校推荐资助中心审核学校公示打入监护人农村信用社地补折。

2、高中阶段助学金政策

政策依据:《关于下达2015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591号)文件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资助对象及标准:对普通高中及职业高中建档立卡和家庭经济贫困学生进行资助,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标准;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孤儿及残疾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政策。

申报流程:本人申请--学校推荐--资助中心审核--学校公示--打入本人工商银行卡。

 “三免政策: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工作暂行办法》(黑财教【200566号)《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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