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关于设立高标准农田、黑土耕地保护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黑土耕地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监督管理,推动黑土耕地保护利用政策落实落靠,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规范举报受理、核查、处置全流程,严厉查处廉洁违规、质量违法、资金滥用等突出问题,保障项目建设合规有序、资金安全高效、工程质量过硬,方便群众反映问题、举报线索,现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受理内容
重点受理以下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一)廉洁自律类
1.从业人员索取或收受参建单位现金、有价证券、礼品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宴请、旅游等安排。
2.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材料采购、设计变更等环节,谋取不正当利益。
3.串通参建单位弄虚作假、虚报工程量、套取项目资金,或违规泄露招投标标底、评审意见等涉密信息。
(二)项目实施类
1.规划设计脱离实际、违规指定设计单位,或通过虚假变更调整建设内容、虚增工程量。
2.招投标环节设置歧视性条款、规避招标、围标串标、“明招暗定”,或违规转包、违法分包项目。
3.施工单位偷工减料、降低技术标准,监理单位履职缺位、“走过场”,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
4.材料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与监管人员串通违规放行不合格材料设备。
(三)资金使用类
1.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或超范围列支、虚报冒领、套取专项资金。
2.资金拨付不及时、违规拖欠工程款,或违规将资金用于“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3.虚报工程量套取资金、违规支付中介费或高额回扣。
(四)监管验收类
1.监管人员失职渎职、“人情监管”,对质量安全隐患视而不见,或隐瞒不报。
2.验收流程不规范、未到现场核查,对未完成建设内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违规出具验收合格意见。
3.后期管护主体缺位、管护资金不到位,工程设施损坏后未及时维修,或被违规占用、闲置。
二、黑土耕地保护重点受理内容
1.田长制问题。村级以上田长黑土耕地保护责任落得不实,发现问题不妥善处置情况。
2.耕地轮作问题。轮作试点补贴面积核实有误。补贴政策未按规定公开,补贴结果未公示。
3.农药使用问题。农药使用及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不当,农药瓶、地膜等废弃物回收不及时等。
4.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非粮化、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测土配方施肥及相关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问题线索。
5.其它问题。其他黑土耕地保护方面相关投诉、建议和意见。
三、相关要求
1.举报投诉应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提供问题发生地点、项目名称、具体情况及相关证据,便于核查办理。
2.举报人实名制,我们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故意捏造、虚构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干扰正常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举报渠道及受理时间
(一)电话举报:
主渠道:举报电话(0454-6236279)。
联动渠道:桦南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454-12345),24小时受理。
(二)信函举报:
1.高标准农田建设受理收件地址:桦南县人民政府南楼桦南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举报受理办公室(邮编:154400),信封请注明“高标准农田建设举报”字样。
2.黑土耕地保护受理收件地址:桦南县人民政府南楼桦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邮编:154400),信封请注明“黑土耕地保护举报”字样。
(三)网络举报:
1.高标准农田建设受理举报邮箱:hnxncb@163.com(需注明举报事项、线索及联系方式)。
2.黑土耕地保护受理举报邮箱:nw141@163.com(需注明举报事项、线索及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监审:高大伟
审核:杨万良
编辑:任博达